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镇原县位于庆阳地区西南部,东邻革命胜地延安,南眺六朝古都西安,西接省会兰州,北界塞上明珠银川。总面积3500平方公里,总人口51.98万(2005年),其中,农业人口约48万,少数民族6个,包括回族、维族、蒙古族、撒拉族、藏族、赫哲族。镇原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南部,东临庆城县、西峰区,西接宁夏自治区彭阳县,南界平凉市泾川县、崆峒区,北靠环县。界于北纬35°27′至36°16′,东经106°44′至107°36′之间。南北长91.24公里,东西宽78.3公里,土地总面积3500平方公里,总耕地面积169万亩,人均3.5亩。境内山川塬兼有,以山地居多,占总耕地的68%以上。平均海拔1500米,年降雨量400-500mm,无霜期150天。